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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发布者:小编发布时间:2024-05-01 13: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注: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并注意投资风险。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图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建筑装饰业为我国建筑行业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外装)、公共建筑装修(内装)、住宅装修。建筑装饰行业按照装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业和住宅装饰业,并且建筑装饰行业依据建筑物主体的使用周期可进行多次装饰更新,因此同一建筑物主体对建筑装饰行业具有多次需求性。

  2023年度,建筑装饰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压力,如市场竞争加剧、成本压力加大等。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对于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也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1)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业装饰行业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不仅提高了装饰效果,也提升了装饰工程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为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建筑装饰行业作为建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使用环保材料和技术,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未来,建筑装饰行业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审美观念的转变,对于室内空间的设计和装饰有了更高的期望。因此,建筑装饰行业需要更加注重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独特需求。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化装饰将成为建筑装饰行业的新的增长点。通过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更加便捷、高效和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工作空间。建筑装饰行业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未来,产业链整合和合作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未来,建筑装饰行业将更加注重环保材料和技术的应用,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成立于1992年,连续多年位列行业百强前十,以建筑工程全产业链为主轴多元拓展,是集装饰设计与施工、绿色光伏产业、家居装饰、产业生产基地四大板块协同发展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洁净行业企业等资质。作为广东省500强企业、深圳市500强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装饰专家学者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装饰研究院副院长、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及深圳市建筑装饰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深圳工业总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曾获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纳税百佳民营企业,多次被评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和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优秀企业。2001年在行业内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23年,光伏建筑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现状与发展趋势均呈现出积极的态势。从现状来看,光伏建筑行业已经实现了技术上的突破,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光伏组件的效率和稳定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使得光伏建筑在发电效率和可靠性方面具备了更高的竞争力。同时,随着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光伏建筑在政策上也得到了更多的扶持,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在市场需求方面,光伏建筑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和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意识到光伏建筑在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方面的优势,选择安装光伏系统,为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从发展趋势来看,光伏建筑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推广,光伏建筑将在更多领域得到应用,尤其是在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光伏建筑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政策支持的持续加大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光伏建筑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瑞和股份拥有光伏工程设计研究院,投资、技术、运营和管理专业团队,具备光伏领域多项资质以及专利,可进行野外、田地(农光)、水面(渔光)、分布式(居民、政府、医院、学校、商业、工厂和园区等)光伏建设、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自2015年进入光伏领域以来,已承建地面电站及各类分布式光伏电站。依托光伏领域先发优势,以光伏、储能、充电、管理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运营和管理的成熟力量,凭借多年“建筑+光伏”行业的经验积累,能够提供建筑光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光伏EPC全流程服务,聚焦光伏、节能储能、充电应用、光储充检电站设计施工及运营等核心业务领域。截至目前,拥有安徽金寨100兆瓦(50%权益)地面光伏电站,成功实施江西信丰6兆瓦分布式EPC项目、深圳水贝壹号大厦光伏建筑一体化、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屋顶光伏电站、瑞和产业园分布式示范基地等光伏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2023年1月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2023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2023年11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股权进展情况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李冬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李介平授权委托董事李冬阳参加,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赵庆祥先生、朱厚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以下额度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子公司、孙公司的议案》;

  《关于拟注销部分子公司、孙公司的公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止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线~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电线、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koko体育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和汇票等业务。在以下额度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瑞和股份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382,687,722.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和股份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41,888,190.45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分红制度、规划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本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4,697.52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697.5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4,697.52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3年12月31日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73,596.76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4,004.11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55,409.47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281,812.7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73,596.76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34,004.11万元。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92.80万元。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886.21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子公司、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深圳瑞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信丰瑞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智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未经审计。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及设计、室内外装饰装潢及设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未经审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120号赛格科技园4栋西10层A05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瑞睿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深圳瑞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注销深圳瑞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信丰瑞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智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深圳瑞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信丰瑞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智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